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關注跨境兒童權益聯席簡介

關注跨境兒童權益聯席由關注新來港人士的團體組成,積極為父母非港人的港生孩子爭取合理權益和公平待遇。有關工作包括支援和組織受現時政府不公平政策及社會文化影響的家庭、政策倡議和公眾教育工作等,以消弭社會歧視,和改變市民大眾對中港家庭的偏見,締結公平、公義、團結的社會。 


成員團體: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http://www.hkjp.org/)


關注綜援檢討聯盟 (http://www.cssa-alliance.org/)


同根社 (http://tonggen.org.hk/)


支援聯席工作:


1. 參與義務組織工作: 可電郵至 cbcc.coalition@gmail.com 留下聯絡方法,統籌幹事會跟進;


2.捐款: 捐款支票抬頭為本聯席成員團體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煩請寄至 香港西灣河耀興道72號,聖十字架中心六樓,並註明為「關注跨境兒童權益聯席」之用。



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

關注父母非港人子女申領綜援權利




2001年,香港終審法院對「莊豐源案」作出終審判決,裁定根據香港基本法第24條,任何在香港出生的中國籍人士,不論父母雙方是否香港居民或香港永久居民,都可以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基本法保障下,每個香港市民均享有平等的生活和社會保障權利,然而,自2008年2月起,社會福利署開始取消父母非港人,但在港出生的兒童福利。這類獨自在港生活兒童按終審法院的判決,擁有港人身分,但獲得支援卻非常不足。在2008年以前,他們可獨自申請綜援,由家人留港照顧,但社署08年2月修改指引,規定未滿18歲兒童需與監護人一起同住,而且監護人亦必須是綜援受助人,才能以一個家庭為單位申請綜援此有別於一般港人待遇的新規定為不少這類中港家庭帶來麻煩和困擾。
社署指出,修改指引的原因是為阻止有人濫用社會資源。但事實上,在眾多的申領綜援個案之中,這些申請只佔極少數。有關申請在07/08年度只有116宗,08/09年度只有57宗,2010年則只有68宗。在2008年2月前申領者,則不受此限。
現時,孩子如找不到綜援家庭願意作為監護人「收養」他們,就失去領取綜援的權利;加上孩子在港出生,在內地無戶籍,所以即使父母將他們帶返內地生活,亦未能如內地一般孩子般入學和生活。因此,社署的新規定的確令這些跨境家庭陷於絕境。當中,有部份家庭面對以下境況:
個案一
  阿芳是湖北人,已婚,丈夫亦是內地人。由於阿芳早前懷孕皆為女胎,無子所出,為村民和家人欺負,更被迫墮胎達八次,致今經常頭痛和骨痛。二零零四年,阿芳懷孕,得知是男胎,但由於已是第二胎,在內地一孩政策的威脅下,阿芳不想被人舉報,經丈夫姐姐勸說下來港生子。二零零八年,因付不起內地讀書要交的學校贊助費,故帶同兒子前來香港。由於無法取得綜緩,生活拮据,阿芳每日和孩子只能買街市剩菜煮飯,僅吃一餐午餐,平時亦只能靠拾紙皮幫補(百多斤有數十元)。孩子讀書,書簿費要五百多元,而且無錢坐車。儘管阿芳在同鄉介紹下,找到一位香港人作孩子的男姓監護人,但一方面阿芳要回佣予回鄉姊妹;另一方面阿芳又被監護人性騷擾,只能啞忍,反映出社署新規定對跨境家庭和孩子帶來極大的困難。
個案二
  阿玉是內地人,受內地一孩政策影響,在內地本有一子的她,為避免被逼中止懷孕而先後來港誕下一子一女。阿玉在08年尾開始知悉丈夫有外遇,而自09年後丈夫失蹤。由於兩名小朋友在內地並沒有戶籍,沒法在內地讀書,阿玉只得將在內地的大兒子交託家婆照顧,而自己則帶著兩名小朋友內港求學,在富泰邨內尋找學校及在富泰邨附近租屋居住。在二零零八年二月的新規定下,由於香港出生的兒童不能獨立申請綜援,阿玉來港無親無顧,無法找到同住的香港人作監護人申請綜援,一直只能在港借錢度日及交學費,現時三母子住在百多尺的鐵板屋間房,每日飲食靠食物銀行和買街市隔夜剩菜維生。

香港社會目前正面對著人口嚴重老化的問題,這些港生孩子亦正好為社會填補這個空間,他們是香港社會的下一代,亦是將來的社會棟樑。我們認為,與其千方百計阻撓他們的成長和生活,港府應該用更積極和正面的眼光去看待這批小孩子,重拾家庭團聚和兒童權利等已被社會遺棄的重要價值。可見,是次政策卻「一刀切」地假設所有港生孩子的父母會濫用資源,假設他們一定會平分孩子的綜援,同時亦無視孩子作為港人應有的權利。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原素,但中港兩地的出入境政策已經造成無數中港家庭分隔,而且,內地戶籍規定,中國公民不能同時有兩個戶籍,換言之,這群港生兒童在內地根本沒有戶籍,如無法在香港落地和生根,也無法返回內地生活和就學。事實上,他們是本港人口增長的重要來源,他們的出生亦有助舒緩人口老化的問題。社會善待他們,改善他們的生活,有助於讓他們融入社會,促進和諧。這些兒女是香港的未來主人翁,讓他們在較好的環境中成長,對香港社會長遠來說,不是損害,而是助益。
  就此,本聯席在未來兩年,將與成員團體合作,積極為這批港生孩子爭取權益。有關工作包括支援和組織受影響的家庭、政策倡議和公眾教育工作等,以消弭社會歧視,和改變市民大眾對中港家庭的偏見。我們亦會嘗試循正式的法律途徑,向政府提出司法覆核,爭取廢除社署2008年2月的新規定,讓這些港生孩子可重享獨立申請綜援的權利,以體現人人平等。
 如對本聯席工作有任何疑問,或有意捐款支持,請電郵至 cbcc.coalition@gmail.com 或與統籌幹事黎恩灝先生(電話:9334-3737)聯絡。